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
辩护律师持有依法取得的执业资质、由正式
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签署的特定委托书或经过法律援助机构批准的公函后,有权请求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会面交流。对此,各看守所应无条件地予以安排,且最晚不能超过收到申请四十八个小时后再进行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可以详细询问
当事人与事件相关的具体信息,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
法律咨询服务,以便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然而,律师在会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严禁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等。总而言之,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是其依照法律
法规所享有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