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逮捕拘禁的 24 个小时以内,
执法机关并非必需开展提审工作,然而依
法规定必须对被扣留人员进行例行询问。此项措施旨在核实在案的
犯罪嫌疑人的详细身份等基础资料,向他们阐述关于侦查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权益的合法告知,并且尽可能全面地掌握事件相关信息等重要内容。若出现了其他足以证明有必要进行紧急处理或者此类特殊情形的
证据,致使在 24 小时之内难以完成询问程序,那么执
法人员应在后续阶段尽早安排并执行调查询问工作。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在实施逮捕拘禁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到相关
家属。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这 24 小时的起始计算点是自被扣留人员交付至看守所收留的那一刻开始计时而不是别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