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拟定的预售合同本身并不必然会产生具备
法律效力的效应。这份合同是否能够真正获得法律认可,其核心因素便取决于
合同生效所需的几个必备要件是否已经得到满足。首先,签订合约的各方必须具备相关方面的
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通过法律
法规进行剥削的
行为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来是,待签订的
合同条款必须是合规的,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与社会公认的善良风俗背道而驰。然后,双方的意愿表达必须真实和连贯。若预先拟定的预售合同只是一份初始性质的意向书,尚未明确合同双方的具体权益以及合约生效的必备条件等关乎合同约束力的关键要点,也许这份合约就无法达到法律层面的束缚力量。然而,若在起草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对于合同中的重大条款都已经达成了共识,并且在文件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或者印章,同时又不存在以上所述的不可执行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将会成为一份有效的合同,对双方都将产生法律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