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延迟交房的争议中,
举证责任的分配往往遵循着“谁提出主张,谁提供
证据”的
基本原则。作为
购房者,您需要明确地证明开发企业存在着延期交付房产的客观事实,例如您与该公司签署的
购房协议中明确约定的交付日期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未予交付的现状等等。您可以借助于合同文件、通知信函、沟通记录等多种方式来获取并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然而,如果开发企业声称存在某些
免责事由而导致了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况,例如
不可抗力因素等,那么他们将承担起举证责任,即必须证明这些事由的确真实存在,并且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免责条件。总的来说,购房者需要证明延期交付房产的实际发生,而开发企业则需要证明自身拥有合法的免责理由。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双方都应该积极地搜集和保留下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为各自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