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订任何正式的
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便遭到了用人单位的解雇,这一行为究竟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呢?答案需要我们从多个层面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从严格的法律视角来看,用人单位在决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关系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定程序以及满足特定的条件。如果双方并未签署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
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相关
证据来证明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任务等合法的理由来做出解雇的决策,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持的话,那么这种做法或许是合法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合理的理由或者依据的情况下随意地解雇员工,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视为非法
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收集
工作证明材料(比如
工资发放记录、工作邮件等等),以此来证明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他们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或者恢复原有的劳动
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