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解除所产生的
法律效力及其相关影响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鉴于双方已经不再继续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各项义务,此时开发商有责任按原合同约定将已收取的房款予以全额退回;而针对房客已支付的
定金部分,根据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则可能需以双倍的金额进行返还。其次,鉴于预售合同中约定了
违约金的计算条款,若
解除合同系由房客单方违约所致,那么他本着诚信为本的原则,有可能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反之,若是因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协议被解除,那么作为权益受损的一方,房客有权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
赔偿。再者,如经确证,解除合同的根本原因并非可归结于双方责任范围之内,例如因政府政策调整等诸多外部因素的突然变化,那么在这一情况下,利益平衡理应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准则,损失双方也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分摊。最后,当合同解除之后,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房产预售登记等相关手续的解除或关闭也是需要认真对待和处理的事项之一,息本清源方能使一切恢复常态。因此,具体的法律后果究竟如何,应当视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范为据,并结合解除合同时的真实原因加以全面判断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