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发生的不忠行为本身并非必然涉及到
刑事犯罪,也无法获得对其进行判决的
刑罚。但是,若出轨方与其他异性存在着以合法夫妻身份相称的
同居事实,或者在背弃原配的同时再次办理了合法的
婚姻登记手续,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规定的“
重婚罪”,将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肃惩戒。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在
离婚诉讼事件中,这一不忠行为有可能作为评价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关键要素之一,而无过错的一方则有权向法庭提出要求给予相应的
精神损失赔偿金的诉求。除此之外,在对家庭
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法庭还有可能依据出轨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角色和过失,适度地减少其所应得的份额。不过需特别强调的是,仅凭某一方的片面陈述或
间接证据并不足以对此类行为加以定罪,必须具备充分、确凿的证明材料方可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