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财产保全过程中,所谓的资产不足往往是指原告所申请保全的财产在价值上无法完全满足他们所期望的保护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参照以下方式采取行动:首要步骤是搜寻被申请人除已被查封的财物以外的其他财产线索,例如其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不动产、交通工具以及权益证券等,并通过诉请向法院提供这些信息,进而请求法院对保全的范围加以扩大。接着,申请人务必关注被申请人在此案
诉讼过程中的任何新的财产处置情况,并及时地向法院报告。另一方面,倘若发现被申请人有意将其财产进行转移或隐瞒以逃避保全之责,那么申请人应当收集相关
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陈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请求认定其行为无效。值得一提的是,财产保全程序需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与程序性要求,同时申请人也必须提供相应的
保证金作为
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