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行为被视为危及
公共安全之行为的一种,涉及到的
犯罪指控为“
危险驾驶罪”。通常情况下,在对涉案人员实施了
刑事拘留之后的七天之内,公安机关将会向检察院提交正式的
批捕申请,以便让检察官在同样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应予
批准逮捕的最终裁决。如果检察官确定不应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自收到相关通知起必须立刻解除对嫌疑人的
羁押,并应在最短时间内将实际的解救行动情况通报给检察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事件中的个别因素,如案情过于复杂或取证过程中有所困难,都可能导致该时间线有所延展。然而,即便如此,任何延长的行动都需遵守严谨的法律
法规以及相应的批准手续。总而言之,对于涉及酒驾的事件,其在侦讯阶段的时间流程会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