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相关
刑事法规制度之规定,诈骗类
犯罪的
追诉时效期限主要取决于所涉
犯罪行为可能应判处的相应
刑罚。就诈骗罪而言,其法定最高刑种可被评定为无期
徒刑。若该等犯罪行为最终被认定可能被判处的刑期未满五年,那么其
追诉时效即为五年;反之,若是此类犯罪行为的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则其追诉时效将被设定为十年;再者,若此类犯罪行为的刑期超过十年,其追诉时效便会被设定为十五年;最后,当法定最高刑种为无期徒刑或
死刑时,其追诉时效将被设定为二十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对相关事件展开
立案侦查或者人
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事件之后,倘若
犯罪嫌疑人选择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其将不再受制于上述追诉时效期限的约束。此外,倘若在追诉时效期限内,
被害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
立案却未能及时立案处理,那么同样也不会受到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