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罪犯被拘捕入狱之后,
辩护律师有资格向看守所提交会见请求,而看守必须尽力依照时间顺序进行安排,且最晚不得超过48个小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的事件中,在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欲会见在押的罪犯嫌疑人,就必须获得
侦查机关的批准。然而对于普通的事件来说,只要辩护律师持有
律师执业证书、律所出具的推荐信以及委托人的书面授权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公函,便可依法要求进行会见。律师的会见在此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能确保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这将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