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如因打架过失造成他人轻度受伤,通常情况下无法被确认为
工伤。工伤的鉴定应当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第一,必须是在工作时间以及在工作场所内;其次,该受伤事件必须是由于工作原因所引发;最后,必须是因为遭受了意外或者突发事件而受到的损害。然而,打架这样的行为往往被视为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或是公司内部规定,其带有明显的
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色彩,与相应的工伤定性标准中所要求的“
无过错责任”原则相冲突。但是,倘若打架行为的发生与其履行职责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比如说因为执行本职工作过程中遭遇他人
暴力侵犯,进而进行的自我
防卫措施导致对方轻度受伤,并且自己并没有首先挑起事端或者威胁过度,那么在特定的情况下,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属于工伤。然而,这样的认定依然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和相关
证据进行严谨的评估分析。简言之,仅仅因为打架过失导致他人轻度受伤,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难以构成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