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
当事人(即聘任
律师的客户)需承担律师会见的相应费用。在中国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制度中,采纳了市场调节价与政府指导价相结合的基本准则。在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
上海市,律师会见费用的实际金额可能因其经验丰富度、声誉地位以及事件的复杂性等多重因素而产生差异。值得关注的是,若涉及到法律援助事件,则受援人无须承担律师会见费用,此项开支将由法律援助机构
全权负责。此外,如当事人与律师在委托协议中作出特殊约定,费用的分担方式亦有可能根据双方的共识予以实施。总的来说,在决定聘任律师之前,务必对会见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收费事项进行详尽的商议并达成明确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