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况主要可分为两种类型:首先,若在法定
追诉期间再度实施
犯罪行为,则先前所涉罪行的
追诉期限需自新罪行发生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换言之,一旦在追诉期内再次触及
犯罪警戒线,过去尚未处理的罪行便需重新启动追诉程序。其次,如被追诉者在追诉
有效期限内被
司法机关以相关
罪名立案调查或已接到事件受理通知,但在此之后采取逃避调查或审判的行为,那么该追诉期限将不再对其产生约束力。简而言之,一旦事件进入
司法程序并得到立案或受理,被追诉者若试图逃避相关程序,
追诉时效将无法再对其产生影响。设立追诉时效制度的初衷在于寻求法律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平衡,同时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法律秩序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