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时间并非固有不变且保持一致,其通常取决于法院受理事件的数量、法官工作日程的妥善规划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相关因素。一般而言,法院的常规工作时段是从早上 8 点半持续到中午 12 点,然而对于具体的
盗窃罪事件,审理时间将在相应的
传票上进行明确的告示。这些传票将会提前送达到相关的
诉讼参与方手中,其中会详尽地标明开庭的具体日期与时间。若您身为事件的
当事人或者关联人员,我们强烈建议您对传票进行认真细致的查阅。若您尚未收到传票,请及时联系负责事件的主审法官或者书记员,以获取关于确切审理时间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