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项目延期交付引发的
诉讼时效起算时间节点,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普遍以
开发商违约交付房产的行为发生之日为起点进行计算。按照此类状况,通常来说,应依循我国
民法典中对普通诉讼时效期制定的三年期限进行规制。若在
购房契约中,对于开发商交付房产的具体日期已有明确约定,则自约定交付日期的翌日起便可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然而,若该合同并未明确约定交付日期,抑或约定内容模糊不清,那么就需依据法定的交付条件成就之日的翌日作为起算点来计算诉讼时效。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权利人主张其权利、义务人同意
履行义务等特定情形而被中断,自此之后,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另外,若出现特殊情况,法院亦有权根据事件的具体事实与情况,对时效问题作出独立判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