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屋买卖过程中的违约事件中,明确
当事人违约责任的归属,必须遵循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
购房协议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条例规定。首当其冲的是,应该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各方行使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的审查,这包括了进程付款的限定时间、
购房者
收房的预定时间、
产权转移手续的执行时间等等。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所约定的确切时间、执行方式和应尽的义务标准来履行,便可以被视为构成了违约。比如,购房者未能依照预期的时限支付房款,或者出卖人没有按照合同设定的日期交出房产而且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都可以被认定为违约行为。另外,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诸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能预知、不可能避免并且人力不可抵挡的突发性事件,可能使得一方完全无法
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但是他们需要提供充分的
证据作为支撑。因此,一定要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的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以便判断违约行为及其相应的责任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