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被捕后至
开庭审理的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具体时间范围,其实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供参考,需要考虑诸多因素方可做出准确评估。一般的来说,对于
刑事事件,在进行初步调查和
拘留扣押期间称为侦查
羁押期,这个期限的上限通常是不会超过两个月的。然而,如果遇到案情极为复杂或者在该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的情况下,经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批许可后,这个侦查羁押期可以延期一个月再行调查。在
侦查阶段结束之后,事件将转交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这一环节,而由检察机关来判断是否符合
起诉条件及决定是否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个审查起诉期,其时长往往规定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事件,还可以依法延长半个月以供审查。在检察机关作出对事件
提起公诉的决定后,法院接手处理此案后通常会在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的两至三个月之内开庭并且进行
公开审理,当然,实际法庭审理的时间可能会因为事件特别状况的出现而进行延长。总的来看,从罪犯被捕至最终的法庭审理整个流程中所需耗费的时间应当视具体案情而定,全面考虑多方因素,方能得出精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