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租赁领域中,普遍观点认为,租赁期尚未结束而提前终止租约往往被视为一种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即违约。这种情况下,
租赁合同将成为判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中的条款将自动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合同约定的
租赁期限之内,
承租方负有依照合同规定履行租赁业务的基本义务。然而,对于具体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以及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大小,则必须根据具体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举例而言,倘若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允许提前
解约的特定情形,只要承租方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这些条件,那么他的提前解约行为就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违约。此外,如果出现了诸如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也可能会导致
违约责任的豁免。一旦被确认为违约行为,承租方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
违约金、
赔偿出租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等等。这些损失可能包括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损失、重新寻找租户所需的额外费用等等。总的来说,具体的责任划分应当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
法规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