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
律师会见嫌疑人,通常要求履行以下相关程序:首先,委托人必须与承办该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签署正式的
委托合同,以明确定义委托事项、授权范围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等细节。其次,被授权的律师应该携带其合法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前往看守所提交会见在押嫌疑人的申请。看守所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安排会面,然而最晚不能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值得特别留意的是,针对于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事件,在侦查期内,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须得到
侦查机关的首肯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