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地产之合约的终止条件,一般可涵盖如下几种常见情况:首先,在双方达成共识且
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解除该项协议;其次,若合同中明文规定的期限已至,也可视作合约自动终止;再者,倘若某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者实际行动,证实自身无力履行主要义务(例如拒绝协助办理
房屋产权转移手续),那么合约便可被视为失效;第四,若某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义务,经过催促之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执行,则同样可以视为合约已经终止;最后,如果某一方未能按时履行
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从而使得合同的目的无法得以实现(例如,由于借用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购
买房屋的资格,进而无法完成房屋产权的转移),那么合约亦可被视为无效。然而,在适用
不可抗力条款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所规定的
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