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时间的规定,通常都由看守所自行决定,并没有全国性的固定会见
起始时间。通常情况下,在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段内,都可以进行会见的申请,但具体的会见到达时间,还是要根据各看守所自身的管理特点来确定。举例而言,一部分看守所可能设定了早上 8 点半到 11 点半以及下午 2 点到 5 点为会见时段;另一些看守所则可能从上午 9 点或者更早时间就已经开放会见服务。在决定进行会见之前,作为律师
监护人,必须及时与看守所进行预约,并且必须向其出示完整的法律程序和
身份证明资料,以便
保证整个会见过程能够顺利进行。尚需特别指出的是,一般的
法定节假日通常不会被包含在会见的日程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