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效
期限届满之后,责任方
当事人便有权力提出其未能履行相关义务的抗辩。然而,法院并不能够主动地援引
诉讼时效的法律条款进行裁决。假如责任方并没有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司法机关应该支持权利方依照法律程序所提出的
诉讼请求。但是,在责任方已经提出抗辩并且经过调查核实并无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等特殊情况存在时,法院将会作出判决,驳回权利方的诉讼请求。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届满,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方的实体权益就此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责任方出于自愿选择履行义务,权利方仍然拥有收取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义务得到履行后,责任方则不能再次提出要求返还的诉求。总的来说,具体的裁决结果需要依据实际事件的特殊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