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窃取罪与
洗钱罪乃是二者截然不同的罪行。窃取罪的定义为,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且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此类行为;或者在他人住所内进行
盗窃;或者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在他人衣物中进行盗窃。而洗钱罪则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由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
诈骗犯罪所获得的财产及其收益,为了掩盖、隐藏这些财产的来源及真实性质,而采取一系列的行为。这两类犯罪在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对象、
犯罪目的等多个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区别,因此,窃取罪并不属于洗钱罪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