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非是一项独立于
刑罚之外的惩罚措施,所以并没有所谓的追诉期之分。关于追诉期,实际上主要是针对于
犯罪行为而设。具体来说,
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法定最高刑来进行裁定和设定的。当法定最高刑不足五年
有期徒刑时,其
追诉时效为五年;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话,相应的追诉时效则是十年;假如法定最高刑位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行列,那么追诉时效就是十五年。一旦法定最高刑升至无期
徒刑或
死刑这样的严重程度,则其追诉时效会被推定为二十年。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倘若在二十年之后依然认为有必要追究其罪责,则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才可施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调查,或是在人
民法院受理事件之后,被告人仍采取各种手段以逃避相关的调查或审理工作的话,那么便不再受制于
追诉期限的约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