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流程之外,
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面交流时,通常必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委托。这种委托人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直系亲人以及他们工作所在公司或组织所推荐的人员等等。而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之间的会晤,实际上正是保障这些嫌疑人
人身权利和投入正式辩护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委托授权手续的顺利完成,既能够明确指定的律师所享有
代理权的具体范围,同时也能明确其所负担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的事件
处理方式之下,例如在由法律援助机构派遣律师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委托人并不需要亲自参与具体的委托授权过程。换句话说,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得到合法且有效的委托授权,否则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