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条件下,
盗窃数额是可以进行累积计算的。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明定:若
行为人基于相同的概括意图实施盗窃行为,并且在此期间内持续发生多次此类事件,那么这些盗窃数额将被认定为应当累加计算。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有两点:首先每次的盗窃行为若均未能达到
刑事立案的标准,但累计数额却已达到了较大规模的级别,则应对此予以
盗窃罪名的判罚。其次,对于那些曾经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
行政处罚者,其曾涉及到的
盗窃金额理当累计计算;而对那些已作为
民事赔偿处理妥当的涉案盗窃数额,却不应当再次计入累计数之中。总而言之,关于盗窃数额能否进行累积计算的问题,我们需全面分析考量盗窃行为的特殊性、适用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