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下列六种状况之中,房屋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所购置之
商品房:1. 当卖家未能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他必需的相关法律手续时;2. 若房屋真正的建筑面积与其书面合同上所描述的面积之间,其误差的绝对值超过了3%;3. 如果卖家
延迟交付房屋,经过买方的催促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
履行义务;4. 如果房屋的主要结构存在质量问题,以至于无法正常交付使用,或者在
房屋交付使用后,经过权威机构的检验,发现房屋的主要结构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5. 由于卖家的原因,导致无法顺利完成
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工作;6. 如果卖家未经买方同意,擅自更改了规划和设计方案,从而对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方面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是否能够退还房屋,还需要根据
购房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相关的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