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范下,合同的建立以及其效力的产生必须得到合同各签署方共同意愿的确认。因此,签署或者加盖印章乃是对于合同所载内容表达认同的关键环节。如果仅仅只有一方进行了签字,那么这就意味着另一方并没有对
合同条款表示出赞同的意愿,从而导致合同未能形成共识。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双方在事前已经达成了明确的协议,或者依据交易惯例、法律
法规等因素,存在着一方签字即可令合同立即生效的特殊情况,此时便需要另行讨论。然而,在诸如
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的常见例子中,仅凭一方签字很难被视为合同具有合法效力。实际上,关于合同的有效性,仍然需要进一步结合到合同的实际内容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来详细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