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房地产开发商在向
消费者进行
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持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若未取得此项许可,则与之签署的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这是因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的
强制性规定。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在
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开发商成功获得了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合同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合法有效。但是,总的来说,没有预售许可证便进行
商品房销售,其背后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对于购买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能要求对方
赔偿由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此外,开发商还有可能面临相应的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