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均未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形之下,所涉退回
购房款项问题,首要关注的是,当事双方在签署的
购房合同之中是否存在关于无违约
退房事宜的明确约定条款。若已作出了具备约束力的具体规定,则应严格按照该约定来实施相应操作。反之,若合同内并未包含此类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需由双方共同协商以达成妥善解决方案。在进行协商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公正、合理以及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从法律角度来看,此种情况或许会涉及到“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即在
合同生效之后,由于客观环境发生了
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无法预见到的、并非因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且不属于商业风险范畴的重大变动,使得继续
履行合同对其中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或无法达到合同预期效果,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出变更或
解除合同的申请,而人民法院也将依据公平原则,并结合事件的具体事实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变更或解除。总而言之,我们建议您优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如若协商无果,再考虑寻求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