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执业
律师与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会面时,他们必须携带来自律师事务所的有效证明和
授权委托书或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函。这其中,律师执业证书具备明确证明律师身份以及执业资格的作用;律师事务所证明则是由律所发布的正式公文,确认律师有权利进行此次会见;而委托书则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
近亲属亲自签署的,
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
代理服务的书面文件。如果涉及到法律援助事件,那么就需要提交法律援助公函作为替代。除此之外,律师在会见前还应该详细了解看守所对于会见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循相关的程序和纪律。在整个会见过程中,律师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全力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会见过程中所获悉的机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