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关于夫妻一方在另一方未知晓其具体情况之下所承担的
债务问题,需要共同负责偿还与否,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与判断。假设所借款项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需求,那么即便对方对此毫不知情,这笔债务同样应当视为夫妻之间的
共同债务,因此双方都必须肩负起偿还责任。然而,如果所借款项的用途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
债权人能够提供
证据表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之间共同的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仍将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然而,反过来说,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以上这些情况,而且另一方的确对于该笔借款毫不知情,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同时该笔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经营等方面,那么这笔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举债方的
个人债务,对此毫不知情的一方则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