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持利刃
行凶,企图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但未能得逞的行为在我国
刑法中的
量刑处理,应当参照故意
伤害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进行判定。这种未遂状态属于
犯罪行为尚未达到既遂状态的特殊形态,因此,可以对照既遂
犯罪分子的
量刑标准,给予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待遇。然而,如何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需要全面考虑到
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犯罪动机、所使用的
凶器种类、受害者的身份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例如,若行为人持刀行凶的主观恶意程度相对较低,并且并未对受害者造成实质性的身体伤害,那么他可能会被判处较为轻微的
刑罚,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予
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但是,如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严重,即便未能成功实施犯罪行为,也可能面临着较为严厉的刑罚制裁。总而言之,对于此类事件的具体量刑,必须由法院依据事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