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转账记录来主张追索
欠款,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难度,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追索欠款的行动完全无法实现。转账记录虽然可以视为
证据之一,但是在实践中,往往需要将其与其他相关证据相结合,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且紧密的证据链,以此来提升主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例如,如果借款方与出借方在借款行为发生前或同时,通过微信、QQ、邮件等即时通讯工具,或者通过传统的纸质方式,如面对面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即借据)、电话录音等等,已经达成了借款的共识,明确表达了此笔转账是用于借款,在此情况下,追索欠款的成功率将会明显提高。反之,如果并无此类明确的借款意愿的表示,那么对方很有可能会以其他的
法律关系(例如赠与、还款、货款等)对该转账行为作出辩解,使得主张追索欠款的过程变得较为艰巨。因此,总结来说,虽然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具有重要价值,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
胜诉的可能性,我们仍然建议您尽可能多地搜集与借款事实有关的其他相关证据,以便于更全面地证明借款事实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