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依法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捕之后,应立即将被告者移送至当地
管辖的看守所进行
羁押处置,遇有实际困难确实难以通知到被告人
家属的情况除外。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完成拘捕前述程序后,若无意外情况,必须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告人家属发出相关
逮捕通知书。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监督机构,需要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的逮捕事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根据具体案情的情况,有权作出批准或者驳回逮捕申请的决定。对于得到最高检批准的逮捕事项,公安机关理应立即予以执行,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保持与检察院的密切沟通,随时通报执行进度。总的来说,我国法律并未公开规定宣判逮捕的具体时间,但通常情况下都会在法院下达逮捕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相应的程序和通知事项。但在一些特殊复杂事件中,由于涉及诸多复杂手续以及法律要求,通知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但这必须是在依法完成特殊审批流程且合乎法律规范的前提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