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程序中,如若
当事人未请
律师帮助参与审理,则
刑事司法机关会指派
辩护人为其提供刑辩服务。在此情形下,相关的会见开支将由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承担,无需当事人额外支付任何报酬。当然,大多数事件还需要自行聘请
辩护律师协助庭审工作。在此种情形下,具体支出金额应当完全遵照与律所签署的委托
代理协议中的规定执行。事实上,本项付费信息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例如案情的复杂程度、会见场所以及会议次数等等。然而,不论上述条件如何变化,预约会面前,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必须对有关费用的具体细节逐一商议并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