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开发商在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书的前提下与
购房者签署的销售协议往往被视为无效交易。依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所有
房屋预售活动均应符合获取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程序规范,否则所达成的预售协议即构成对法律
强制性规定的严重侵犯。然若在
诉讼行动启动之前,开发商成功获取到了预售许可手续,该预售协议即可依法恢复其合法地位。但是倘若这一许可始终未能实现,作为购房者可以依法提出解除销售协议,要求开发商退还此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同时,为弥补自己的
经济损失,购房者还有权请求
赔偿。若是开发商在此过程中存在主观过失或过错,那么购房者有可能会获得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数额的额外
赔偿金。然而请注意,具体的法律效果和对应的责任分担仍须根据复杂的事件实际情况及其对应的
证据资料进行严谨的评估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