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
债务人失联之情况需达到特定的条件标准。首要一点即是,需明确债务人已经离开居住地且音信全无长达两年以上的时间。在如此期间内,所有与此事相关的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方,皆有权向离失者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交申请。在申请文件中,必须详细阐述失踪的具体情况、时间以及所提出的请求事项,同时还应附上由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该公民失联状况的书面证明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将依法启动寻找失踪人员的程序,发布公告,
公告期设定为三个月。若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然未能现身,那么法院将会作出判决,宣布该名债务人失联。在宣告失联之后,失踪人的财产将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是其他自愿承担财产代管责任的人士进行管理。代管人将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欠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