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之下,预
转让合同若未经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预售证”)的认可,通常被视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获得相应的预售许可证明方可进行。因此,任何未取得预售证便擅自签订的预转让合同,均违背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然而,在实际的
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需要对诸多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合同的履行状况、
当事人双方的过失程度等等。如果开发商能够在
诉讼程序启动之前成功获取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预转让合同的合法有效性或许可以得到纠正。然而,总的来说,缺乏预售证的预转让合同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难以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签署这类合同时务必保持审慎态度,深入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