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销售市场上,买方未能履行
过户手续常常被视为
违约行为。合同一经签订且具备
法律效力之后,双方即应严格遵守相关条款,切实履行自身的义务。
房产过户无疑是买方所必须承担的关键义务之一。倘若买方以非正当理由拒绝或故意拖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这无疑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因此也必须对此负责,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然而在现实情况下,如果出现
不可抗力事件等法定的可以豁免责任的情形,或者合同签署之时已经明确约定了某些特殊情况,使得买方未能及时完成过户手续并不被视为违约,那么这又是另外一种
处理方式。关于具体的违约责任的确定,还应该参照合同中标明的详细规定,可能涉及到支付
逾期违约金、
赔偿因未能按时完成过户带来的
经济损失等等方面。此外,作为卖方,他们有权利通过
书面形式敦促买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过户手续,一旦经过催告以后,买方仍未能按照约定执行,卖方有权选择
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买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