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律师作为
家属并无权限会见
当事人。在
刑事事件中,仅有经由当事人或他们直属亲属授权的律师,凭借其持有的执业证书、律所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
授权委托书亦或是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开函件,方可享有与嫌犯及被告进行交流的权利。律师之所以具有此项权利,乃基于其特定的职业身份及其被赋予的法定职责。目的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并使其能够获得专业且全面的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然而,仅仅以家属的身份出现,并不享有此类法定的会见权限。但是对于民事事件,或者已经审结的事件,能否进行会见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
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