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其所售出的房产,买方通常拥有向其
追讨损害赔偿金的权利,此种情形与否取决于双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中对于
违约责任的具体界定。倘若这一文件仔细规定了卖方未能按期进行房产交付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应的
罚金,收购方则有资格根据该约定来提出索赔并收取
违约金。反之,倘若没有明文规定此类罚款事宜,购买者依然能够依照国家制定的
法规,向卖方索取由于卖方未能按时交付目标房产而导致的各种
经济损失,例如额外的租房成本等等。在提出这一类索赔请求时,买方务必要妥善处理和保存所有相关的核实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购房合同、双方往来的通信记录以及付款的票据凭证等等,这些都将成为证明
卖方违约行为以及买方因此遭受各项损失的重要
证据。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与
卖房人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如果这种方式无效,您也可考虑利用法律手段保护您的正当权益,比如提
起诉讼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