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民间借贷纠纷事件中的原告一般是指发
放贷款的那方
当事人,也就是所谓的“
债权人”。而被告呢,自然就是那些能够接收贷款并承担还债责任的人,被称为“
债务人”。只有具有完善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所掌握的
证据确凿且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才有资格站在原告席上,以
书面形式提
起诉讼。同样地,对于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债务人,当他们面临债权人提出的
诉讼请求时,就必须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答辩表示,为自己辩护。另外,如果债权人过世了,他/她的
继承人只能在
继承财产的范围之内,才有权利行使原告的职责,主张行使自身的债权。但是,如果出现债务人将
债务转嫁给他人的情形,那么新的债务人也将有可能成为事件的被告方。所以说,能不能够参与到
民间借贷的官司中来,关键还是要看这个人和
借贷关系之间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联系,以及他/她有无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来应对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