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部分情况下,
行政拘留三日的情况是需要向
被拘留者的家人进行公示和通知的。行政拘留是一项行政司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法律职权对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的公民或
法人采取的强制性治安手段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门有责任及时地将涉及到的
处罚情况以及实际执行的场所告知被处罚者的亲属于。然而,如果被处罚者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其亲友的联系方式,亦或是存在其他无法通知的特殊情况,那么公安机关就有权利选择不进行通知。而对于
刑事拘留三日的情况,虽然通常也是需要公布并通知被拘留者的
家属的,但是当存在妨碍侦查活动的情况时,通知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所谓的“妨碍侦查”,主要包括可能出现的毁灭、
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等行为。因此,
拘留三日是否需要通知家属,需要根据拘留的性质以及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