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关于
加班工资的计发比例因其
加班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当员工在通常工作日被要求额外的工作时间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不低于其原有
基本工资的1.5倍的薪酬作为补偿。如果在休息日被安排了工作任务且无法通过调休来弥补,那么用人单位也必须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原有基本工资的2倍的薪酬作为补偿。然而,当员工在
法定节假日被要求工作时,用人单位更应该向其支付不低于其原有基本工资的3倍的薪酬作为补偿。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工资”并非指代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所应获得的全部
劳动报酬,而是特指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得的劳动报酬,并不包含各类津贴、补贴等额外收入。此外,计算加班工资的基准应以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若劳动合同并无明确约定,则应参照
集体合同中所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准进行计算;若既无集体合同亦无个人劳动合同,则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在正常劳动情况下应得的工资数额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