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劳动
法律关系的领域内,若用人单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要求
赔偿二倍的
经济损失。所谓“非法解除”,往往是指用人单位并无充分理由便随意
解除劳动合同,比如说在员工并不存在任何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和法律
法规等明显
违法行为的条件下,就以各种借口将其解雇。“
违法终止”的情况同样存在,即当双方劳动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选择降低原有的
劳动合同条款设定的薪资待遇等条款试图
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因无法接受这样的降低而选择不再继
续签订,这种情况亦被视为“违法终止”。除此之外,倘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未能提供合格的工作环境以及
劳动安全保障措施、
拖欠薪资报酬、未对员工支付
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出现,即使劳动者无重大过错,依然享有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是否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权力,且有可能因此获得
赔偿金额达两倍之多。然而,对于究竟是否能取得这种赔偿以及如何准确计算这个数额,仍需根据具体的事件情节和可靠的
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