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
法律关系范畴内,“2N”补偿常被应用于用人单位违规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情景。比如,若用人单位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依法定原因或违反相关程序进行操作,便有可能面临“2N”的补偿责任。相比之下,“N+1”补偿则较为常见于如下几种场景:首先是用人单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而解雇员工,即若员工身患疾病或遭受
意外伤害导致无法继续胜任原本的工作职责,亦或是用人单位在指定的
医疗期结束后为其调整了其他工作岗位但其依然无法胜任;其次,当员工无法胜任现有工作职责且经过培训或调动岗位之后仍然无法达到公司要求之时;最后,如果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使得劳动合同难以继续执行,并且用人单位和员工经过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条款达成共识。在此类情况下,“N”代表着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将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而“1”则表示额外给予一个月的
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