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名为“N+3”的
赔偿原则,其常用于在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执行。通常来讲,若用人单位违反现行规定而
解除劳动合同时,在与雇员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之下,有可能采取按“N+3”原则来进行赔偿。其中,“N”代表该
劳动者在本企业所服务的年限,每渡过一年之后就需要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例如,如果用人单位是基于经济性
裁员、企业
破产重整等合法原因要求
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在此之前没有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到劳动者本人的话,此时便可能会运用到“N+3”原则。然而,这一规定并非固定不变,具体能否适用于
当事人还需考虑多项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详细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