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若有关人员被正式
拘留执行之后,
家属被告知书将会被寄送到拘留者所属
户籍所在地或他在日常生活中的常驻地址。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条款之明确规定,执法部门,即公安机关,应当在与此同时关于拘留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
当事人的亲属或家人。
如若
被拘留者的
家庭成员在以上所述地址方面无法取得联络,抑或是因为其他一些特定状况而导致通知无法顺利
递交至他们手中,
执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现实情况而选择运用其他更为恰当且合理的方式来完成这个通知任务。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被拘留者拒绝透露其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或者他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成功地与家庭成员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那么这可能会对通知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然而,尽管如此,执法机关仍然会尽全力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履行他们的通知义务。